2)第三百零二章 审判_亮剑之开局一个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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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指示的,或者是他清楚知道这一切,但是没有制止吗?”

  首席检察官任钟垿轻蔑地看了一眼对方,说:“法官大人,我有!请求传召证人田汝弼!”

  听到对方竟然要传召田汝弼,森林雄次郎终于变了脸色。

  田汝弼被带上来,任钟垿厉声喝道:“田汝弼,大同煤矿矿工惨死一事。森林雄次郎知不知道?”

  “他知道!”想到当初那个审问的家伙那些手段,田汝弼吓得倒豆般啪啦啦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一五一十说出来了。

  “大同矿工不够的时候,就是这个家伙强令我们要去招募足够的青壮。招不满的话,就强行去抓人。法官大人,我说的句句属实!对了,还有公文,对。这个家伙还下发了公文,每个县要给煤矿提供多少青壮,无法完成的,就要受到责问,丢官卸职!”

  首席检察官任钟垿将田汝弼提供的公文呈交上去。

  尽管森林雄次郎在法庭上对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,表示并非自己亲手所为。将责任推给我部下,表示所有的坏事都是手下干的。

  他还轻描淡写的狡辩道:“这类的事情在战争期间发生过很多,我的上头还有长官,所以不能都由我一个人承担责任。因为我也是听上峰的命令行事,很多时候也是迫不得已。”

  大同特别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据,最终判处森林雄次郎死刑。

  在听到死刑判决以后,森林雄次郎脸色一片苍白,当即向法官表示不服,并表示要进行上诉。

  审判长郭华对森林雄次郎的要求当场予以驳回,表示该判决为最终判决,不能上诉。

  森林雄次郎被押解下去后,是日军的军官永富浩喜。

  任钟垿悲愤地念道:“永富浩喜!1941年8月至1942年4月,你率部下乡搜剿粮食时,以枪杀、刀砍、活埋、火烧等手段,残杀平民13人,抓捕、打伤平民12人,烧毁民房300余间,抢夺粮食6000余斤,并且纵容部下强奸妇女,其中有4岁的幼童一人。”

  “住冈义一,你下令士兵将200余平民强逼在一个院内,将张宝山等12人拉出,当众杀死。在杀的时候,是先用刺刀刺掉全部牙齿和舌头,然后残杀的。在盖寨村又用枪杀、刀砍、棍打等残暴手段,杀死平民刘云才等13人,在元凹村杀死和平居民乔保福等8人。在汾村刺死平民李海水,又将贾德良的父亲、母亲、弟弟和不满两周岁的侄女贾叶叶4人残杀,抢夺粮食10余吨。”

  长城野宏、小宫正香、白井喜三治……

  1943年6月22日,大同特别法庭,核准执行森林雄次郎、永富浩喜近上百个日军鬼子被判决死刑。

  其他鬼子就被送到煤矿区,终生监禁了!

  和楚云飞一起坐在旁听席上,约瑟夫·史迪威拿着那些审判的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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