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两百三十五章 无法逃脱3_快穿之炮灰不伤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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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赔偿。

  姜梅姐妹选择的是私了,当然,亲戚们也是这个想法,毕竟对方派来交涉的人可说了,如果去上告,是能告赢没错,但赔偿就很少。

  钱是很难挣的。

  何涛去问过专业人士,得到肯定的答案。

  恩。

  像姜海这种情况,是有补偿的标准的。

  没结婚的赔一百三十五万,结婚没娃的再加十万,有娃的,一个娃十五万,两个三十万。

  姜海赚了人生的第一桶金,可惜无福消受了。

  对方还补贴了姜海一家的车票住宿等费用。

  赵老太依然不知道真相。

  赔偿协议达成。

  姜海的尸体就地烧成一把灰,装在黑色的骨灰盒里,由三个姐姐带回老家偷摸着安置在公墓。

  恩。

  逢年过节也没人去祭拜。

  为啥?

  都不在老家,谁还专门跑回去呀。

  再说,几姊妹中姜海是最小的,他还没结婚就死掉了,这按农村的说法就是早夭的。

  承受不起。

  姜海死了就死了。

  后续问题就来了。

  在农村,传统思想是由儿子养老的,可如今赵老太唯一的命根子没了,她未来该咋办。

  关键姜海的买命钱在三个姐姐手里。

  还有个继父。

  要说王贵根恶毒也就罢了,偏他入到姜家二十年,虽沉默寡言,但也兢兢业业踏实肯干。

  从不多说一句话。

  对几个继子女也极好。

  确实是撑起了这个家的。

  最后终于商量出个办法,赔的一百三十五万,姐妹三人各分得三十万,剩下的四十五万并房屋拆迁款共近七十万暂时由幺姨赵幺妹保管,留做以后老母亲养老等各种事宜。

  当然,为了不泄露消息,三姐妹把赵老太接走了。

  一人养半年。

  轮流来。

  至于王贵根,那是谁?没听谁说要养继父的。

  是的。

  当初他入赘进来的时候,姜梅已经二十一,姜兰也十八岁,两人先后出去打工,没过两年就在外面找了男朋友,跟赵老太说了声就嫁了。

  讲真。

  对老继父是没什么感情的。

  如今都有家庭了,肯定不愿意再多个拖油瓶。

  不要。

  把王贵根拆迁赔偿的那份给他,就算两清了。

  没什么愧疚的。

  反正那老头儿也有养老金。

  于是,赵宝珍就开始了寄人篱下的老年生活。

  很凄凉。

  原本是打算让小女儿姜玉专门来照顾她的,姜玉去年离婚了,暂时待业在家,孩子跟了男方,无牵无挂,姜梅跟姜兰都是嫁去外地的,照顾老母亲有诸多不便。但她们不干。

  为啥?

  还不是怕小妹就近照顾老母亲,把三姐妹分完赃后剩余的那四十五万并拆迁款独吞了。

  要养一起养,要分平均分。

  原本感情极好的亲姐妹,因为弟弟的买命钱,闹掰了。

  姜海意外死亡,赵老太就可怜了。

  她三个女。

  大女姜梅是离异带着女儿再婚的,再接丈母娘来住,婆家嘴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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