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两百一十章 多子多负32_快穿之炮灰不伤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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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思如的想法其实很简单,既然要闹,就闹凶点。先前一直是几个儿女让李老根没好日子过,像鸡犬不宁这种事,应该都体会一番的。

  恩。

  感同身受算什么,要亲身经历。

  李荣兄妹的日子并不像他们诉的苦那么惨,讲真,社会在发展,早就今时不同往日了。

  并不穷。

  要知道李老根还时常补贴几人,钱或者物。

  谁家没几十万。

  李荣跟李裕在事业单位上班,福利待遇自是不必说。李华虽是农民工,但属于有技术的那种,日工资就两百多块。李富一直在做小生意,既然没改行,就说明生意还挺不错。至于李兰,她嫁的罗家是非常的重男轻女,罗传宗赚钱能力也一般,可公婆都很厉害。

  算起来,都不差。

  却偏偏盯着李老根那点儿意外之财。

  七十多岁的人了,能经得起子女几次闹的。

  讲真,说他们没有险恶用心是不可能。

  如果不失望绝望,思如是不会收到任务的。

  如此,就闹开。

  李荣等人从来没说考虑到老父母年纪大了,把他们接到身边去好生照顾,根本原因就是不想花钱,嫌麻烦,嫌两个老的是拖油瓶。

  钱哪……

  心头血。

  思如很期待剜掉一碗血后,儿媳妇们的表现。

  一定会很精彩。

  可惜她跟秀花在旅游,是没有机会看到了。

  就像她所想。

  李荣等人在收到法院传票时,一家人都是懵的,各种恶毒的咒骂后终于想起要联系原告,毕竟血浓于水,什么事不能关起门来解决。

  思如没干。

  甚至把电话都关机了。

  春暖花开之际跟老太婆秀花正在前往千年古刹,烧香拜佛,求个平安顺遂晚年幸福。

  原告已委托了律师。

  只能开庭。

  庭上。

  书记员陈述了原告的诉讼,就由双方律师辩护。

  原告:“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……”

  被告:“我的委托人每月都会给原告一定的赡养费,并经常买东西回去看望,并不存在不养父母的情况,所以原告方所说并没有依据。”

  原告:“反对。据我的委托人反应,被告从来没有拿过生活费给他们,每次回家也只是……”

  唇枪舌剑。

  你来我往。

  像这种父子亲情关系的,一般以劝解为主。

  能调解的就调解。

  都是一家人,何苦来哉。

  被告倒是好说话,只要原告撤诉,列出的那些条件都没问题。

  原告:不。

  被告:“不如你打电话去问问李老根夫妻,这父子间的还有隔夜仇吗?也许他就是一时气话,毕竟谁当父母的能狠下心告儿女嘛。”

  原告一想,确实没错。

  李老根就五个娃,全都得罪了,岂不是老无所依。

  就打。

  把调解一事说了。

  恩,从电话里隐隐能听到海浪冲刷沙滩的声音,这老夫妻俩还真是享受,天南海北的到处玩,却一纸诉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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