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坑爹3_快穿之炮灰不伤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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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陈素仪跟刘二娃跪在陈元东的面前,两人的背挺得直直的,仿佛不论什么风暴也摧毁不了他们的爱情。

  “爹,我已经是他的人了,一定要嫁给他。”

  很坚决。

  见陈元东不说话,陈素仪咬了咬牙,“我知道你是想宋玉笙当女婿的,先不说他已经娶了素心,即便没有,宋家也不会再要我。”

  “没有人能接受一个名声尽失的女子,爹,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,女儿都只能嫁给刘二娃。”

  她这番话把陈元东几乎气得昏厥,指着陈素仪大骂逆女,有两小无猜的竹马不要偏看上个放羊娃儿。

  有眼无珠。

  关键从小就捧在手心里的明珠真嫁给刘二娃……

  呵,当个放羊妇吗?

 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身为女儿奴的他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宝贝闺女吃苦受罪贫穷潦倒。

  好烦!

  早知道以前就该严加管教。

  陈元东不得已最终还是同意了两人的婚事。

  不然呢?

  他也很无奈的。

  陈素仪跟刘二娃并没有马上成亲,因为突发事件。

  朝廷赋税繁重引得百姓苦不堪言怨声载道,而洛平县的县令又不是个好东西,趁此机会大发横财,甚至把主意打到了陈元东身上。

  怎么办?

  只能反咯。

  宋玉笙已经把庆阳县的权力全揽在手宣布反夏。

  恩。

  陈元东召集了洛平县许多不满朝廷的百姓揭竿而起,推翻了县令的统治,他成为领头人。

  其间刘二娃在镇压残余势力时也发挥了作用。

  事已至此。

  陈元东把他介绍到佛光寺习武,防范于未然,虽然不满意这个女婿,但肥水不流外人田。

  刘二娃有天赋。

  他为人有些痞,说话也不怎么着调,不过习武是很认真的,勤奋又刻苦,还经常趁挑水的时候去调戏山下给佛光寺送菜的大叔家的小姑娘,时常逗得懵懂单纯的女孩纸红了脸。

  这些没人知道。

  刘二娃在寺庙学武一个月就中断了。

  恩。

  起义去了。

  他是跟着一伙路过的队伍走的,一起离开的还有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,两人誓要干出一番成就来,而且刘二娃也不想一直被岳父大人看不起,身为男人是绝对不能说不行的。

  就酱。

  因为佛光寺跟洛平县相距还挺远,古代交通跟通讯技术都比较落后,所以陈元东跟陈素仪并不知道刘二娃已经离开寺庙去干大事了。

  还等着。

  刘二娃有武功会来事,能伸能屈还有点小聪明,于是在一众的新兵中很快的脱颖而出。

  在接下来的义军行动中他立了不少的功劳。

  是小头目一枚。

  但有个问题,人在江湖身不由己。

  刘二娃加入的义军并非单纯的只有一个势力,随着队伍的壮大,开始出现不同的意见了。

  争权是发展的必然。

  头头儿太多,迟早都会出现矛盾,一旦激化……

  恩。

  刘二娃选对了。

  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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