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一百零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1_快穿之炮灰不伤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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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捋这个案件的信息,看有没有漏掉的东西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于是便重新捋。

  思如并没有上去,她初来乍到,还有点懵。

  是个短发小脸的女警察。

  她走到黑板前,拿笔飞快的写下一个名字。

  陆小曼。

  “第一名死者是在今年的三月八号由邻居发现的,地址是荷林小区。邻居李某出去买菜的时候闻到楼梯间有淡淡臭味,她并没有太在意,后来臭味越发浓郁,而住在301的独居女子陆小曼已经好久没有看到,于是她去找了物业,物业并没有钥匙,把门踹开后就看到躺在沙发上已死亡多时的陆小曼了。”

  “第二名死者叫林慧书,是某学院大四的学生,死亡地址就在女生宿舍里,同寝室考研的室友打了饭回来,发现她还没有起床,就问了句,结果没人应,把蚊帐撩开就看到林慧书歪坐在被子上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。”

  “第三名叫罗蒙可,是名宝妈,有一儿一女,小女儿才八个月大,被发现的时候是因为丈夫下班回来,儿子说妈妈在厕所待了一下午。”

  “第四名……”

  祝清雪喝了一口水,黑板上按照死亡的时间顺序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名字,而在另一边的地图上,也用红色的水笔把发生命案的地址标记了出来,妄图找到凶手杀人的规律。

  规律肯定是有,但还尚未发现。

  祝清雪抿唇,“经过在案发现场仔细检查得出结论,门并没有被强制打开的痕迹,通过监控视频与走访,也没有发现有可疑的人出现,现场也没有陌生的指纹跟脚印……最诡异的是,根据法医解剖的结果,被害人身体无明显伤痕,当然,这不是重点,关键脑袋上没有动过手术的痕迹,意思就是说……”

  “被害者的脑子是在不打开大脑的情况下被取走的。”

  但,怎么可能。

  这世界上是绝对没有隔空取物这特异功能的。

  也是困扰警察至今也未能想通的谜题。

  思如转着签字笔,密室,甚至屋里还有别人,相当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拿走脑子。

  恩……

  很难不往鬼神方面想。

  “说说,都说说,各有什么发现。”周局动员。

  其他人垂眸。

  都不言语。

  思如敲了敲桌子,“被害者中几乎是女性,仅有两名男性。而女性当中又以全职太太占多数,剩下的工作是文员之类比较轻松的。”

  “共同点,空闲时间较多。”

  “被害者在遇害前都在看电视剧。”

  除此之外她暂时想不到别的了。

  周局皱眉,“难道凶手杀人的规律是看剧?”

  太搞笑了吧。

  看电视招谁惹谁了。

  “不过,像家庭主妇,很空闲,看剧打发时间也很正常的。”

  周局翻了翻资料,抬头看着众人,“关键取脑这一举动是如何办到的,我有直觉,只要弄清楚凶手的杀人方法,这个案件就能破。”

  谁都知道。

  但也清楚不需要开瓢就取出白花花的脑子……

  能办到大概是非人类。

  法医翻阅了无数资料,都做不到,其间还不能流出一滴血。

  是。

  根据解剖,死者的血液并没有流失。

  周局神情凝重,“还有个问题,下一个受害者,是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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