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四十七章 莫须有_天师府小道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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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亭外,古道边。

  魏辙与岳飞张宪一同朝京城而去,小道士则是与张宓继续北上。几人互相拜别,心中有千言万语小道士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。

  就连回头望着魏辙几人远去得身影,久久驻与原地。

  “哥哥放心,在怎样朝廷也不敢动师兄。”

  小道士点点头,马不停蹄向北而去。

  四月。

  张俊、韩世忠、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,到临安枢密院供职。

  张俊在和岳飞巡视楚州韩世忠的军队时,暗中挑唆岳飞,欲一同分解此军,却遭飞严肃回绝。

  秦桧又欲陷害韩世忠,岳飞再次保全了韩世忠。

  岳飞回朝后,即遭秦桧党羽万俟卨、罗汝楫的弹劾,诬蔑飞援淮西“逗留不进”、主张“弃守山阳”,要求免除岳飞枢密副使之职。

  八月九日,岳飞被罢枢密副使,充“万寿观使”的闲职,岳飞自请回到江州庐山旧居赋闲。

  岳飞此时已无兵无权,但对他的迫害却仍在步步紧逼。在秦桧授意下,张俊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,威逼利诱都统制王贵、副统制王俊先出面首告张宪“谋反”,继而牵连岳飞。

  张俊私设公堂,向张宪严刑逼供,毫无结果之下,竟捏造张宪口供“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”。

  岳飞在江州居留,为时甚短,就接到宋廷命令,召他回“行在”临安府。

  十月十三日,岳飞被投入大理寺狱中,此前其长子岳云也已下狱。

 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,并袒露出背上旧刺“尽忠报国”四大字,主审官何铸见此,亦为之动容。何铸查得岳案冤情,如实禀告秦桧。秦桧却说:“此上(赵构)意也!”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。万俟卨用尽手段,也无法使岳飞三人屈招一字。岳飞宁死不自诬,乃至以绝食抗争,经其子岳雷照顾,才勉强支撑下来。

  十一月初七日,宋金“绍兴和议”达成:由宋向金称臣,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,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。和议虽已达成,但岳飞始终未能被释放。

  万俟卨等逼供不成,为了坐实冤狱,又为岳飞罗织搜剔了所谓“指斥乘舆”、“坐观胜负”等数条罪名,欲将飞一举定为死罪。

  大理寺丞李若朴、何彦猷以飞为无罪,与万俟卨竭力争议,均遭罢官处分。布衣刘允升上书为飞申冤,被下大理寺处死。

  已赋闲的韩世忠因岳飞入狱之事质问秦桧,秦桧回答:“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”韩世忠忿然道:“相公,‘莫须有’三字,何以服天下?”

 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高宗赵构下达命令:“岳飞特赐死。

  张宪与岳飞其子并依军法施行,令杨沂中监斩,仍多差兵将防护。

  并犹豫岳飞与天师府紧密关系,宋高宗更是特求今七十二道之首道德先天护法执行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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