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473、蜥蜴博士去哪里了?(第三更,求全订!!)_某美漫的超级玩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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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新回到房间的乔治有些迷糊了。

  毕竟……

  他出去的时候,可没有想过,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呢。

  但。

  洛克给的回答,看上去很荒谬,可实际上,似乎,还是,有那么几分道理的。

  这么说吧。

  就如同东国人一样,一个东国人,如果说,遇见了一个来自江西的,那么,必定问的就是:“嗨,你是江西人,那你应该会赶尸不?”

  这道理是相通的。

  在联邦人的眼中,德州,民风淳朴大德克萨斯,盛产连环杀人犯与各种公路怪异之地,牛仔会打恶魔,就和江西人会赶尸一样的。。

  很不可思议,但,又存在那么几分合理性。

  最重要的一点。

  乔治,也很喜欢这把枪,毕竟,如果这一次,没有这把枪的话,恐怕,他也就悬了,最起码,在奥斯本地下的时候,恐怕是救不出来格温了。

  所以……

  面对这无法验证的答案的时候,乔治采取了一条最不费脑子的办法。

  疑罪从无!

  所以,乔治和洛克道了一声,似乎,接纳了这个答案,然后,和洛克说了一声谢谢,然后,就将这编号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给收起来了。

  洛克也懒得要回去。

  他有无双神兵。

  而且……

  这是好事情。

  不管乔治有没有相信这个解释,但眼下,乔治是接受了这个解释的,这样一来,将来,万一在遇见什么恶魔的话,直接一枪蹦过去,也是很容易让乔治能够接受那把枪也是被圣水浸泡过的。

  什么?

  万一乔治自己去买圣水做实验?

  呵呵。

  洛克觉得,乔治,不对,纽约警署,是应该不会舍得花纳税人的钱,去教廷,买上一桶,高质量也高价值的圣水,仅仅是为了浸泡枪支的。

  纽约人,会喷死纽约警署的,警署的老大,估计都要背锅下台。

  再者说了。

  乔治手上有这个『除魔枪』也是一个不错的事情。

  最起码……

  乔治不会那么轻易狗带的。

  就冲乔治刚刚那句『一把枪,你就指望我把女儿给卖了』这句话,乔治并没有回绝他不允许娶格温,那么,投桃报李,洛克觉得,怎么样,也要让乔治在格温和他结婚之前不去地狱报道呢。

  更何况……

  洛克想起了今天上午,在医院的时候,切斯特说的有关于阿加莎为什么会突然间来纽约的事情。

  有个恶魔跑到纽约来了?

  洛克对恶魔在不在纽约,在纽约哪里并不关心,但,以洛克对恶魔习性的了解,恶魔,会引来纽约警署的注意力为百分之八十的,而乔治在过半个月就要升职了,到时候,乔治出外勤的几率应该不会很大了,不过,以防万一,万一乔治遇见了恶魔什么的,最起码,是有能力反抗的。

  我为乔治操碎了心。

  洛克心中如是想着,尤其是在想到,乔治还一直没有放弃抓捕无双刺客的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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